人事处机构设置
人事处机构设置
1.负责学院机构岗位管理工作。依据上级规定和学院实际,统筹规划学院的机构设置及职能、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、编制计划、使用和调整;
2.负责人才引进和聘用工作。依据学院发展实际,制定各类人才的招聘计划和聘用细则。
3.落实招聘任务,及时补充人员缺口,做好各类人员的合同管理;
4.负责薪酬规划和管理工作。根据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科学制定薪酬制度,编制完善内部绩效分配办法,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;
5.按时做好工资津贴补贴的审核发放,以及社会保险缴纳工作,完成各类工资报表统计及填报工作;
6.负责师资培训和队伍建设工作。制定不同发展阶段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,落实师资培养计划;
7.做好办理教师及其他专技人员进修学习和培训的选拔、报批和管理工作,制定并实施教职工的考核、鉴定和奖惩制度;
8.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会同相关部门以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重点,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教育制度,制定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方案;
9.积极开展师德典型评选活动;开展教职工思想动态调研,做好教职工管理服务工作;
10.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。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,有计划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激励,组织、协调有关部门对教师和其他专技人员进行业务考核。
11.负责外聘教职工的聘用与管理工作。做好各类外聘用工的审批、使用、管理;
12.办理聘请兼职教师的有关手续;
13.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手续工作。
14.负责人事日常事务管理工作。做好教职工信息库的建设和维护;
15.办理教职工校内工作岗位流转手续、教职工请假手续的审批、备案、考勤统计等工作;
16.落实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;
17.接待人事方面的来信、来访工作;
18.做好教职工评先选优及日常考勤等工作。
终审:组织人事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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